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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驾校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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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常检查车辆是否跑偏的步骤  (2016-03-01)
  •        1、确保四个轮胎的气压完全一样。 2、在平直的路面上车辆保持直线行驶的时候方向盘处于居中的位置,车辆也没有跑偏;这时汽车是正常的。 3、如果在平直的路面行驶中没有跑偏的情况,只是方向盘角度不正,这和4轮定位没有任何关系,只需要调整一下方向机左右拉杆的长度就可以解决了。 4、如果在平直路面行驶的时候车辆跑偏,需要向一侧打转方向盘来纠正跑偏使方向盘不正,这就是4轮定位有问题。 关注石家庄驾校 www.0311xc.cn获取更多驾培考试、学车新闻资讯!

  • 车辆发生事故后逃生步骤  (2016-02-29)
  •        第一步:迅速将车辆停至路边   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车辆还能够动弹,必须迅速将车辆转移至路边,并切断电源,以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情绪激动,容易发生争执。其实在事故双方都有车辆保险的前提下,为了一点小摩擦上火甚至大打出手完全没有必要。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人们不仅缺乏对自己以及车上乘员的保护意识,多半也很难去考虑到其他车辆的通行便利,欠缺对其他车辆的警示,这种情况下极易发生二次事故。 第二步: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在将车辆停妥之后,车上人员也应该迅速下车并撤离至安全区域。比如在高速公路上,人员应该翻越护栏,撤离至路肩之外。而在一般的道路上,所有人也应该离开路面,停留于有路沿的地方。此时可以拿出电话求救报警。如果事故中有人受伤,则在电话急救的同时,将伤者也转移到安全而平坦的区域。如果受伤较重的,在转移伤者的过程当中,还需要注意搬运方式,以保护伤者可能受伤的脊柱。 第三步:车后应设置警示标志   虽然车已经被转移至路边,但必要的警示却是不能少的,要知道每年发生于紧急路肩上的事故可不少。虽然在无紧急情况时行走路肩是违章的,但为了预防万一,还是要考虑到最糟糕的情况,至于雨雾天气、夜晚或者是无路肩的普通道路,这种警示就更加必要了。每辆车都随车配备了警示三角牌,石家庄驾校建议,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警示牌要放置于车辆身后至少100米远的距离,才能够给后车提供足够的应变时间。而如果是在能见度低的天气或者影响视线的弯道中,这一距离还应适当加长。至于普通道路而言,警示牌也至少应当与车尾保持50米左右的距离。

  • 河北居住证登记满半年可申领  (2016-02-28)
  •          与此前河北的居住证制度相比,出台的《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公民一旦到了居住地并准备长期居住后,应首先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登记,登记时间满半年后,满足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则可以办理居住证。流动人口申报暂住登记,既是法定义务,也是申领居住证的基础,只有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的流动人口,才可以申领居住证。   此前河北的居住证实行延期制度,如今按照国家规定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派出所免费签注,申请签注需交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证持有人不能享有居住地提供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   逾期超过1年才到公安机关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虽然可以恢复,证件也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将会重新计算。居住证的年限可能会涉及到公民在当地所享有的一些权益,例如申请保障房、就读等。   全省申办居住证所需材料都是统一的,首先,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派出所需要当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包括出租房房主、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和有关单位等)应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一旦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关注石家庄驾校 www.0311xc.cn获取更多驾培考试、学车新闻资讯!

  • 外埠车辆在北京通行的误区  (2016-02-27)
  •        误区一:外地车不能走长安街 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不含)至国贸桥(不含)之间路段、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长街、南长街、人大会堂西路、正义路、台基厂大街,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 长安街限行仅是在限行时间限制东西方向在长安街的行驶,如果驾驶外埠号牌的载客汽车,由北向南或由南向北横穿长安街及延长线,是不违反限行规定的(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长街、南长街、人大会堂西路、正义路、台基厂大街除外),但在限行时段内是不能左转或右转进入长安街行驶的。 误区二:外地车不允许进二环内行驶 二环路主路全线,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 外埠号牌载客汽车的限行规定是只针对二环路主路,二环辅路及其跨线桥桥下路段均不在限行范围之列。驾驶外埠号牌载客汽车如果要前往二环路周边,只要避开工作日早晚高峰及尾号限行的时段,都是可以在二环辅路正常通行的。 误区三:不进入六环路就不用办进京证 进入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行驶的外埠车辆,以及前往昌平、怀柔、延庆城关地区行驶的外埠车辆,需办理进京通行证。 昌平无证禁驶区域: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南环东路、龙水路、府学路和松园路相接围成范围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 怀柔无证禁驶区域:南华大街、龙山东路、环湖路、富乐大街、开放路以内道路(含上述道路)。 延庆无证禁驶区域:东向为G110辅线(莲花池路口至庆隆街东口)以西;西向为汇川街(百眼泉村路口至公安局路口)、湖北西路(污水厂路口至南关桥北口)、西环城路(南关桥北口至北关北口)以东;南向为G110辅线(莲花池路口至燕水家园东口)、百泉街(燕水家园东口至百眼泉村路口)、湖南西路(公安局路口至污水厂路口)以北;北向为庆隆街(庆隆街东口至检察院路口)、妫水北街(检察院路口至度假村路口)、庆园街(度假村路口至北关北口)以南相接围成的区域,以上各路段均不包含在内。 误区四:载客汽车只限制营运汽车 正解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的相关规定,载客汽车是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人员的汽车,包括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汽车。说的通俗一些,普通的私家小客车、大巴车、中巴车、面包车等,都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 误区五:外地车辆违反限行规定只罚款不记分 1.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2.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平峰期间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认定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 3.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6时至24时在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4.对本市载货汽车、黄标车、以及外省、区、市黄标车,违反《通告》规定,进入禁限区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关注石家庄驾校 www.0311xc.cn获取更多驾培考试、学车新闻资讯!

  • 闯红灯时电子眼抓拍原理  (2016-02-26)
  •        1.车前轮压过地上的感应线圈时,电子眼拍摄第一张照片。 2.车后轮压过地上的感应线圈时,电子眼拍摄第二张照片。 3.整部车通过路口,压过对面地上的感应线圈时,电子眼拍摄第三张照片。 这3张照片,一张是瞬间交通违法图片,一张是号牌识别图片,一张是全景图片。图片记录保留时间一般是一周。交警凭借这3张照片,来给你开出闯红灯的罚单。所以,当车前轮过了,照了第一张,没关系,你不动就不会照第二张。万一你动了,车后轮过了警戒线,导致被拍了第二张,也不怎么要紧:你不通过路口,或者停在对面路口的警戒线外都可以!有些人在车前轮过线、被拍照后,可能想到:往后退一下总可以吧?错了,一退,又触发一张! 石家庄驾校提醒:只要我们开车经过有电子眼的路口时,不要被拍摄3张照片,交警就不会被认为闯红灯。

  • 脚刹失灵时使用手刹应该注意的要点  (2016-02-25)
  •          1、拉手刹时,尽量不要猛打方向,否则后轮本身已经被抱死,很容易发生侧滑甚至翻车现象。   2、手刹不能一下拉到底或者拉的过快。因为车速、惯性等原因,一旦把手刹拉的过快、过死,就会造成钢丝绳蹦断,手刹也就彻底失效了。所以应当缓缓用力,慢慢将手刹拉到底。   对于采用电子驻车(电子手刹)的一些中高级车型来说,一旦刹车失灵,通过拉起手刹按键将车辆减速的成功率会更高。因为目前诸如大众、雪佛兰、别克等一些主流品牌车辆的电子手刹除了具备本身的驻车功能外,还具备紧急刹车功能。在车速超过7km/h时,拉起电子手刹按键,此时车子会通过ESP控制单元以近乎全力的刹车力道对四个车轮进行液压制动,以保证车辆能在刹车系统失效的情况下紧急刹停。 关注石家庄驾校 www.0311xc.cn获取更多驾培考试、学车新闻资讯!

  • 几种可怕的驾驶错觉  (2016-02-24)
  •        1、距离错觉   距离同样的情况下,白天看起来的距离比晚上少近一些。大货车比小车更近一些。两车距离之间的判断,速度越快,判断误差越大。当周围参照物多的时候,看到的两车距离更近。也就是说,周围的树木、楼房多的时候,感觉两个车更近。请记住,两车之间距离的判断,是和车速有关系的。如果车速快,那么一定要提前踩刹车。 2、在隧道里,容易对速度产生错觉   很多时候,在隧道里开车,即便速度已经到了110km/h,但是感觉并不明显。感觉仍是80km/h。驾驶员用肉眼判断,参照物是周围的景观,当窗外的参照物重复度高的时候,就容易低估车速。车辆越开越快。非常危险。在隧道里,一定要以速度表为准。控制车速。以免造成追尾等事故。 3、过弯的速度需要控制,过弯也会产生错觉   同样的车速下,直线行驶和弯道行驶给人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很有可能会产生失控的情况。过弯时,驾驶员所能看到视线的宽度、道路的宽度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对驾驶员造成印象。过弯时,一定要注意速度的控制。最好要减速。速度过快会造成侧滑等问题。 4、红绿灯周围光线多时,判断会发生错误   很多驾驶员朋友因为看错了红绿灯,而被拍下来,罚分罚钱的。大多是因为阳光照射比较强。或者周围灯光比较强烈。强烈的阳光照射或者灯光照射,会影响驾驶员对红色灯光和绿色的判断。灯光稍淡,更加难以分辨。遇见这种情况,首先要减速。看清楚是红灯,还是绿灯。再决定继续行驶或者停车。一定本着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原则。 5、跟同一辆车过久也会产生错觉   长时间注视一种事物,即使眼睛已经移开,眼前还会有这种事物浮现,这是视觉光线带来的错觉,这种错觉容易形成幻像,甚至瞬间致盲,对行车危害很大。人的眼睛,有一种叫做视觉残留的功能。当视网膜成像后,其会留在视网膜上0.04秒。长时间受到强烈刺激,甚至会造成致盲。因此,建议驾驶员开车一段时间以后,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再继续开车。 关注石家庄驾校 www.0311xc.cn获取更多驾培考试、学车新闻资讯!

  • 汽车雾灯使用注意事项  (2016-02-23)
  •        1、对于雨雾雪或尘埃弥漫天气,除了开启雾灯和降低车速,一些驾驶员会习惯开启双闪,实际并没必要,首先雾灯的穿透远大于危险警告灯,其次开启危险警告灯后,车辆就失去了转向的提示,用户如果遇到转弯或者并线超车比较麻烦,贸然转向或者超车很容被后车所忽略而发生交通事故。 2、雾灯适用于严重的雨雾雪或尘埃弥漫天气,雾灯的可视能见度约为100米左右,能见度低于100米后就必须要开启雾灯,并注意降低车速。 3、汽车雾灯的最主要用途是让后面的人们知道前方车辆,后雾灯设计成红色是起到警示作用的,前雾灯的照明并不是万能,如果能见度低于30米开启前雾灯作用也不是太大,这个时候就需要靠边停车,并开启危险警告灯。 关注石家庄驾校 www.0311xc.cn获取更多驾培考试、学车新闻资讯!

  • 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内容公布  (2016-02-22)
  •        一、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二、自学人员应当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后,方可学习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 三、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四、自学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并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自学用车应当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 五、自学人员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应当与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地市级车辆管理所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领取时,应当提交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驾驶证、自学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登记证书、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凭证、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并交验自学用车。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免费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行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六、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每名随车指导人员、每辆自学用车不得同时签注于2个及2个以上学车专用标识。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 七、自学人员学习驾驶中,需要变更随车指导人员、自学用车的,应当向原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重新领取。变更随车指导人员的,新的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同时到场,并提供相关资料凭证;变更自学用车的,应当交验自学用车,并提供相关资料凭证。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重新发放学车专用标识,收回原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学习驾驶中,学车专用标识遗失、损毁的,应当向原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 八、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所有人提出停止自学申请,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并收回学车专用标识。未收回学车专用标识的,应当公告作废。 九、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使用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正在学习驾驶的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自学用车暂不用于学习驾驶而上道路行驶时,应当去除学车专用标识。 十、自学人员注销学车专用标识后,可以选择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已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的人员,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申请转为自学驾驶。 十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在保障安全、减少对交通影响的前提下,指定学习驾驶的路线、时间,在允许学习驾驶的路段起点、终点及沿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并向社会公告。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 十二、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参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内容和学时要求,指导自学人员学习,真实记录学习过程,监督自学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通行规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 十三、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时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 自学人员有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等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对自学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属于将机动车交由自学人员驾驶的,对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随车指导人员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由车辆管理所注销并收回学车专用标识。 十四、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但自学人员在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 自学人员在不通行社会车辆、不属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学习驾驶发生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五、自学人员按照本公告相关要求,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理赔。 十六、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条件的自学人员,可以向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考试合格的,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关注石家庄驾校 www.0311xc.cn获取更多驾培考试、学车新闻资讯!

  • 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城市公布  (2016-02-21)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市(州)试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 关注石家庄驾校 www.0311xc.cn获取更多驾培考试、学车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