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驾校 : 2016-07-08 14:42:21
一、安全操作
(1)根据道路、交通和天气情况适时调整行车速度,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前方道路连续转弯或有急弯时,应该提前合理地控制行驶速度。
(2)超车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确认能安全超越的情况下,从前车的左侧超越,驶回原车道时与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不能强行超车。
(3)汽车通过桥梁时,应及时降低行驶速度,注意桥头附近的交通标志或提示,严格遵守通行规定,尽量避免在窄桥上换挡、制动、会车和停车。
(4)车辆进入隧道、涵洞前,应注意交通标志和用文字说明的规定,重点确认车辆高度是否在规定的范围之内;进出隧道、涵洞时,不要加速行驶;隧道、涵洞内不准停车。
(5)冰雪道路行车,必须安装防滑链,严格遵守速度规定,选择安全的行驶路线,尽量利用发动机的制动作用控制车速或减速,需用行车制动器减速时,应采用间歇制动。
二、高速公路驾驶
(1)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千米,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千米。
(2)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行车道。
(3)汽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4)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千米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千米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5)汽车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乘员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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