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驾校 : 2014-09-09 13:21:07
9月1日起,河北省试行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6年内免检政策。在此期间,车主每2年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供车辆交强险、车船税、行驶证、申请表即可申领检验标志,无需到安检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车辆,只审核有关凭证并确认交通违法、事故处理后,直接核发检验标志,并在行驶证上签注。
关于6年内免检实施时间,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划分为三类情形: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2次免检优惠;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免检优惠;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不享受免检优惠。6年内免检政策9月1日实施,此前已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故意不参加定期检验的车辆上路,一经发现将处以200元罚款。
关于6年内免检适用车型,有三种情形不适用: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
汽车私自改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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