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驾校 : 2014-07-30 10:27:16
根据省交管局有关加强石家庄驾校教练车管理通知要求,以及车管所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规范新增驾校申请备案和原有驾校增加、更新教练车管理工作,现制定操作流程及规定。
一、新增驾校申请备案及训练场地教练车审核流程
(一)新增驾校申请备案
1、提交备案申请。
2、经同意后,购置教练车,准备备案资料。
3、条件具备后,向车管三分所申请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二)训练场地审核
1、准备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租赁合同、驾校培训机构经营许可情况登记表、教练员证等相关资料备查。
2、核实训练场地面积、环形路长度、停车场面积等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3、核实训练场地所设培训科目数量、标志标识设置含地面标线等设施是否规范齐全。
4、核查驾驶理论含微机培训教室、模拟驾驶室等是否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三)教练车和教练员审查
1、教练车型、数量及相关车辆信息与备案资料一致。
2、教练车副制动等辅助设备齐全有效。
3、教练员证件及数量与教练车配比一致。
4、其他从业人员资格符合规定要求。
二、原有驾校申请增加或更新教练车审核流程
(一)驾校增车基本条件
1、申请增加教练车数量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执行,不超过规定数量最高限,超过规定标准的不予审批(更新教练车不包括在内)。
2、训练场地(含停车场地)和所设科目、环形路长度必须达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的最低标准。
(二)驾校申请增车流程
1、按照以上驾校增车或更新教练车基本条件,向车管三分所递交增车、更新申请。
2、经同意后,方可购置教练车辆,同时准备备案资料。
3、条件具备后,向车管三分所申请现场验收。
4、验收合格后,持车管三分所向上级呈报的申请,办理车辆上牌和入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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