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驾校 : 2014-07-19 09:42:34
德州市作出明确规定:同一驾驶员培训机构对本地和外地户籍的学员、同一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必须相同,绝不允许对外地户籍学员多收培训费。
规定要求,各驾驶员培训机构须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对省下放车型培训费及特需培训服务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切实规范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目前,我市部分车型执行的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为:大型客车3400元/人/期,城市公交车5300元/人/期,大型货车6100元/人/期,小型汽车2600元/人/期,允许价格上下浮动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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